2006年12月25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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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狱不久为啥又进去?
隐匿的余罪一一冒出水面了
通讯员 金向进 周明翔 本报记者 朱兰英

  本报讯  已刑满释放的临海人章某,再一次被东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,这次他要为自己11年前和6年前犯下的8起盗窃案承担法律责任。
  今年38岁的章某是临海市东塍镇人,1995年起就在绍兴、嘉兴、江苏等地进行盗窃。1997年,他在江苏省常州市行窃时被当场抓获。为了少判几年,他隐瞒了之前的盗窃行为。武进县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。
  出狱后章某恶习不改,没过几个月又重操旧业,伙同他人在义乌、东阳等地实施盗窃。2002年,他在临海市进行入室盗窃时,被房东家的保姆发现。这一次,章某交代了在临海的4起盗窃行为,隐瞒了其他的行为,结果被临海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。
  今年3月27日,章某第二次跨出监狱大门。然而,他的自新之路注定无法走得踏实。12月20日,在从宁波到广东的火车上,他被乘警请下了车,移交到了东阳市公安局民警的手中。这次章某学乖了,他不仅交代了自己的全部犯罪行为,还央求民警一定要帮他查清全部罪行,他说他不想第4次坐牢。
  据东阳市公安局办案民警介绍,像章某这样在刑罚执行完毕之后,又被发现有余罪的,按照法律规定,这些余罪将被重新定罪量刑。